ENG

香港電訊信託為一個根據香港法律於2011年11月7日訂立信託契約以成立並由香港電訊管理有限公司(以其作為香港電訊信託託管人-經理身份)(「託管人-經理」)管理的信託。香港電訊信託、託管人-經理及香港電訊有限公司(「本公司」)致力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,其原則旨在強調公司業務在各方面均能貫徹嚴謹的道德、透明度、責任及誠信操守,並確保所有業務運作一律符合適用法律及法規。

管理架構

本公司及託管人-經理的管理架構均以董事會為主,並由執行主席領導,其目標為提升香港電訊信託與本公司聯合發行的股份合訂單位(「股份合訂單位」)持有人的投資價值,確保香港電訊集團取得持續的長遠發展。

香港電訊有限公司

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董事會已設立五個董事會轄下委員會,分別為審核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、執行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及監管事務委員會。

香港電訊管理有限公司

香港電訊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已設立審核委員會,其組成與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董事會轄下審核委員會相同。